为什么在求姻缘时供养盐能够产生最佳效果?哪一部佛经对求婚姻最为有益?
2023-10-17 18:16:00 2
供盐的功德古时佛教有供盐传统,意义是什么
在古代,盐还是比较贵的,相当于饮食,而且盐这种东西有象征意义,有清淡的意义。
若有众生。奉施饮食。得十种功德。一者得命。二者得色。三者得力。四者获得安无碍辩。五者得无所畏。六者无诸懈怠。为众敬仰。七者众人爱乐。八者具大福报。九者命终生天。十者速证涅槃。
供养盐泰山奶奶是什么意思?
走路的时候,脚不是正朝前,两个脚尖朝外叫外八字脚,朝内叫内八字脚。
佛前供的盐可以自己吃吗?
佛前供的盐可以人吃,不光没有问题,而且非常好。
在《南山律》中,唐道宣律祖依据律藏将佛物分成四种:佛受用物,属佛物,供养物,献佛物。
献佛物
即信众来到寺院,在佛前供养的饮食水果。供养以后,此属于寺院所有。如是常住的饮食供佛,然后还入常住。现在有人提出“供养佛的饮食水果等,别人再食用就属于盗佛物”,或者说“佛本来不食用这些,不应该供养”等。这都是不知道四种佛物的区别,不明白戒律的说法。
律云:“供养佛塔食,治塔人得食。”《善见论》卷十七:“佛饭谁得食?若有侍佛比丘得食,若无侍佛比丘,有白衣侍佛亦得食。”侍佛比丘,即为佛服务的比丘,因为出家人要对佛殿、佛像等进行维护、守护等,故说为佛服务。
佛饭,即在佛前供养的饮食,允许为佛服务的出家、在家人食用。但居士进入寺院,不可以随便拿佛前的供果等,因在一座寺院里,僧人属于守护主,此供果属于常住所有,拿了属于盗常住物。如在居士场所供养以后,属于该场所所有。居士在自家供佛,供品归自己所有。
佛受用物
包括佛像、佛的殿堂、佛塔等,佛像是住持三宝中的佛宝,《行宗记》说:“法身无相,随物以彰,故此诸物,即法身体。”佛所有的受用物,都和佛的形象一样(即供佛的殿堂、佛塔等,等同于佛的形象),与佛一体,不可分割。即使为了佛,佛受用物也不可以变卖,不可以易换成其它的东西,要如同佛的真身一样看待。即使后来佛受用物因年久或风吹雨打而破败,对此还是应该保持供奉恭敬之心,不能随便丢弃处理,要如同对佛的真身一样供养礼拜。《事钞》引《宝梁经》云:乃至风吹雨烂,不得贸宝供养。
属佛物
即系属于佛的物品,比如有人供养一块田地或者山林等,并且说明此地是任意给佛使用。在需要的时候,护持居士可以帮助处理,将田地里的产值,随意地应用在佛物上,比如塑造佛像、建造维护佛殿、为佛买供养具等。田地、山林等也可以卖掉使用。在古代,还将仆人、六畜等供养给佛,但这些田地、六畜等不堪直接受用,只能是系属于佛。属佛物与佛受用物的区别在于,对于后者,布施者的意愿是通拟佛用,可以用在有关佛的各个方面,所以可以进行转换、卖掉等用来供养佛。(虽允许转卖,但所交易得到的东西必须为佛所用)而佛受用物是曾经属于佛身的一部分,故无论是殿堂、佛台等,虽然以前是金石泥土,但这时得视之如佛,不得买卖。
供养物
即在家人布施以后,用来供养佛的物品,如香、灯、花、幡等佛前的供具。它与佛受用物的区别是,后者是直接用于佛身的物品。香、花等类似于属佛物,可以进行转贸,在需要时可以通过护持居士易换成其它需要的物品来供佛。
而幡幢等因为已经供养过佛,就不可以再进行转贸,不能卖了再买其它的物品来供佛。《资持记》说:“若佛幡多,可以改作缯盖幢幔等物,然曾供佛,体不可变,不同香华,可持转贸。”(根据《五戒相经浅释》等整理)
求姻缘求桃花缘的神奇方法
催婚秘法: 催婚之法多种,这里公开一种玄空常用之简单实用,人人者可操 作的一种方法。其法在流年天喜方载置花果、树木,主娶亲嫁女。亦可在本山天喜方载置花果、树木。坐山天喜方算法:自酉宫起子,逆行至坐山地支止。流年天喜算法:自酉宫起子,逆行至太岁之支止。红鸾星,在天喜星之对宫,红鸾主生女,天喜主生子,红花应嫁娶,果实应生子,催婚姻以男女之桃花为之。又红鸾亦主血光、火灾,老年人忌之。
为儿子求姻缘念什么咒
念诵 普门品 就行 《普门品》即《观世音菩萨普门品》,又称《观音经普门品》、《观世音经》、《普门品经》等。《法华经》二十八品中第二十五品。为观音菩萨说普门圆通之德者,示现三十三身普使一切众生圆通于佛道也,故名普门品。
经文
无尽意。观世音菩萨有如是力。若有众生。恭敬礼拜观世音菩萨。福不唐捐。是故众生。皆应受持观世音菩萨名号。无尽意。若有人受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菩萨名字。复尽形供养饮食。衣服。卧具。医药。于汝意云何。是善男子善女人功德多不。无尽意言。甚多。世尊。佛言。若复有人。受持观世音菩萨名号。乃至一时礼拜供养。是二人福。正等无异。于百千万亿劫。不可穷尽。无尽意。受持观世音菩萨名号。得如是无量无边福德之利。
去寺庙烧香拜佛,为儿子求姻缘应该怎么说
寺庙求姻缘 你不觉得你去错地方了嘛!
它们讲究四大皆空 断七情六欲